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作者:小编来源:招生之家时间:2024-06-15 13:49次
摘要:一个人的命运是有很多因素决定的,有人说是运气,有人说是出身,也许他们说的有一定的道理,而我认为决定一个人的命运最主要的是他的格局
一个人的命运是有很多因素决定的,有人说是运气,有人说是出身,也许他们说的有一定的道理,而我认为决定一个人的命运最主要的是他的格局,有句俗语是这样说的:再大的烙饼,也大不过烙它的锅。我们希望的未来就像这张大饼一样,是否能烙出满意的大饼,完全取决于烙它的锅,这就是所谓的格局。
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旅游高等院校,是中央专项资金“支持高职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项目院校、重庆市旅游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试点高校、重庆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院校、重庆市“雨露计划·职教扶贫”项目院校、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旅游资源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
学院一直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与亲切关怀。建校以来,张德江、贺国强、孙政才、黄奇帆等中央和重庆市领导,国家发改委、国家民委、国家扶贫办及重庆市相关部门领导,都曾到校视察、调研和指导工作。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地处渝东南地区和武陵山片区中心城市,有“东方卢森堡”之称的“峡谷峡江之城清新清凉之都”——重庆市黔江区,毗邻优美壮丽的黔江城市峡谷公园。群山苍茫气势磅礴,碧波娟秀溪流翠绿,人杰地灵英才辈出,学院就坐落于这样一幅灵秀的水墨丹青画中。校园占地500余亩,图书馆、教学楼、办公楼、学生食堂、学生公寓、田径运动场、篮球场、学生活动中心、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等校舍建筑面积达20万余平方米。兴建有酒店实训楼、3D模拟导游实训室、中西餐实训室、酒吧、酒窖、糕点间、园林实训室、茶文化室、茶艺室等校内实训场所,并与重庆旅投集团、浙江宋城集团、湖南张家界景区等60余家旅游企业开展深度校企合作,建立了多个校外实训基地。
招生计划:
今年我院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甘肃、西藏6个省(直辖市)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详细说明以各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录取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市的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录取规则:
1.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
2.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凡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我校优先录取。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我校择优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3.调档比例:根据学院在各省(直辖市)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各省(直辖市)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4.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录取专业: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确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志愿满额,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我院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比例。
6.我院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外语语种,集中授课(或公共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7.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以高考的文化成绩和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成绩为依据,要求文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导游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5米以上。
9.空中乘务:重庆籍考生必须通过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空中乘务、空中保卫专业统一测试且成绩合格。外省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
(2)男性身高173cm~185cm,女性身高163cm~175cm;男性体重 [身高(cm)-105(cm)](kg)(±10%),女性体重 [身高(cm)-110(cm)](kg)(±10%)。
(3)无色盲、色弱、斜视,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不低于C字视力表0.5,空保专业不低于C字视力表0.7;
(4)听力不低于5米;
(5)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10.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 意见》的要求。
11.录取期间,学院在符合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的前提有条件的情况下,以电话等方式再次征求考生意愿,如已填志愿但征求意见时又放弃就读我院的考生,不予录取,如电话不通或未接视为学生同意录取。
毕业证的颁发:
我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且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网上电子注册的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旅游高等院校,是中央专项资金“支持高职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项目院校、重庆市旅游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试点高校、重庆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院校、重庆市“雨露计划·职教扶贫”项目院校、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旅游资源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
学院一直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与亲切关怀。建校以来,张德江、贺国强、孙政才、黄奇帆等中央和重庆市领导,国家发改委、国家民委、国家扶贫办及重庆市相关部门领导,都曾到校视察、调研和指导工作。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地处渝东南地区和武陵山片区中心城市,有“东方卢森堡”之称的“峡谷峡江之城清新清凉之都”——重庆市黔江区,毗邻优美壮丽的黔江城市峡谷公园。群山苍茫气势磅礴,碧波娟秀溪流翠绿,人杰地灵英才辈出,学院就坐落于这样一幅灵秀的水墨丹青画中。校园占地500余亩,图书馆、教学楼、办公楼、学生食堂、学生公寓、田径运动场、篮球场、学生活动中心、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等校舍建筑面积达20万余平方米。兴建有酒店实训楼、3D模拟导游实训室、中西餐实训室、酒吧、酒窖、糕点间、园林实训室、茶文化室、茶艺室等校内实训场所,并与重庆旅投集团、浙江宋城集团、湖南张家界景区等60余家旅游企业开展深度校企合作,建立了多个校外实训基地。
招生计划:
今年我院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甘肃、西藏6个省(直辖市)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详细说明以各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录取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市的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录取规则:
1.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
2.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凡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我校优先录取。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我校择优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3.调档比例:根据学院在各省(直辖市)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各省(直辖市)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4.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录取专业: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确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志愿满额,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我院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比例。
6.我院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外语语种,集中授课(或公共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7.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以高考的文化成绩和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成绩为依据,要求文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导游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5米以上。
9.空中乘务:重庆籍考生必须通过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空中乘务、空中保卫专业统一测试且成绩合格。外省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
(2)男性身高173cm~185cm,女性身高163cm~175cm;男性体重 [身高(cm)-105(cm)](kg)(±10%),女性体重 [身高(cm)-110(cm)](kg)(±10%)。
(3)无色盲、色弱、斜视,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不低于C字视力表0.5,空保专业不低于C字视力表0.7;
(4)听力不低于5米;
(5)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10.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 意见》的要求。
11.录取期间,学院在符合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的前提有条件的情况下,以电话等方式再次征求考生意愿,如已填志愿但征求意见时又放弃就读我院的考生,不予录取,如电话不通或未接视为学生同意录取。
毕业证的颁发:
我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且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网上电子注册的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关键词: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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