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则是怎样的
作者:小编来源:招生之家时间:2023-07-22 18:48次
摘要:我们常常告诉学生,我们要对自己有一定的要求,一年有一年的要求,一生有一生的要求,一天有一天的要求
我们常常告诉学生,我们要对自己有一定的要求,一年有一年的要求,一生有一生的要求,一天有一天的要求,许多的事情都只要有常识就不会搞砸,但是我们常常却是忘记常识。我们要注重学生的目标观念,有目标才能更好的实施我们的计划,没计划的人生就像是在大海上面漂泊的帆船,无论哪个方向的风吹来都是逆风,有计划的人生就能如鱼得水一般的实现我们的目标要求。
学校特色:
学校建立于2008年,学校占地500余亩,是重庆市唯一一所以数字传媒为主线,集文化传媒策划、制作、运营、云媒资共享信息技术和经济管理、公共服务与事业管理等多学科相互渗透,突出应用和创新特色的高等职业学校。学校设有经济管理学院和数字媒体学院等二级学院,涵盖了新闻、影视、艺术、财务、电子商务、现代服务与管理等多个专业,学校面向全国各省市招生,目前在校学生4000余人。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重庆·铜梁教育科技园区学府大道302号(邮编:402560)。
报考条件:
1、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三校生(中专、职校、技校)或具有同等学历的文、理科考生;
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安排教学,不安排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
3、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4、报考我院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其中艺术类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或参加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认可的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合格证。我院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在符合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除联考成绩外,我院也认可其他学校的校考成绩。
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同意,我院可以对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录取规则:
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院根据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执行。
3、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顺序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全面考量确定录取专业。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配到其他专业录取。
5、录取时原则上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
6、对符合国家及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择优录取。
7、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或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在采用省联考成绩的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采用校考成绩的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要求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录取。
8、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9、对无我院志愿但愿意服从调配,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10、在招办投档录取的过程中,学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尽量以电话等方式再次征求考生的意愿,对已填报我院志愿,但在我院征求意见时又自愿放弃就读我院的考生,可不予录取。11、我院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
入学及复查: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历证书的颁发:
我院统招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的重庆传媒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学校特色:
学校建立于2008年,学校占地500余亩,是重庆市唯一一所以数字传媒为主线,集文化传媒策划、制作、运营、云媒资共享信息技术和经济管理、公共服务与事业管理等多学科相互渗透,突出应用和创新特色的高等职业学校。学校设有经济管理学院和数字媒体学院等二级学院,涵盖了新闻、影视、艺术、财务、电子商务、现代服务与管理等多个专业,学校面向全国各省市招生,目前在校学生4000余人。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重庆·铜梁教育科技园区学府大道302号(邮编:402560)。
报考条件:
1、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三校生(中专、职校、技校)或具有同等学历的文、理科考生;
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安排教学,不安排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
3、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4、报考我院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其中艺术类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或参加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认可的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合格证。我院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在符合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除联考成绩外,我院也认可其他学校的校考成绩。
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同意,我院可以对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录取规则:
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院根据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执行。
3、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顺序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全面考量确定录取专业。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配到其他专业录取。
5、录取时原则上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
6、对符合国家及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择优录取。
7、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或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在采用省联考成绩的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采用校考成绩的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要求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录取。
8、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9、对无我院志愿但愿意服从调配,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10、在招办投档录取的过程中,学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尽量以电话等方式再次征求考生的意愿,对已填报我院志愿,但在我院征求意见时又自愿放弃就读我院的考生,可不予录取。11、我院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
入学及复查: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历证书的颁发:
我院统招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的重庆传媒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关键词: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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