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_办学条件
作者:小编来源:招生之家时间:2024-03-19 11:37次
摘要:所谓师者,就是给学生传道受业解惑者,我们学校的老师都是经过层层筛选出来的,能够在我们学校给学生很多的帮助与引领
所谓师者,就是给学生传道受业解惑者,我们学校的老师都是经过层层筛选出来的,能够在我们学校给学生很多的帮助与引领,帮助学生积极向上学习,攻克所有的困难与挑战,我们学校的老师在平常的教学过程之中,不仅会让学生在课堂上面有所收获,在课后我们的老师也会组织很多想教学活动和社会实践,学生能够在学校老师的带领下,不断的茁壮成长,获得很好的发展。
学校办学历程
学校办学历程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成立于1952年的陕西省人民政府交通厅干部训练班,1956年改称陕西省交通学校,2001年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定名为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划转至省教育厅管理,并实行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共建机制。
学院建校至今已有六十五年历程,这六十多年来,学校秉承 “严谨、求实、勤奋、创新”的校训,坚持“依法治校、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特色强校”治校方略,培育和形成了吃苦实干、爱岗敬业、默默奉献、图强创新的“铺路石精神”。为国家特别是西部地区培养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技能型人才6万余名。
学校办学条件
学校办学条件
学校位于世界四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的古都西安,现建有文景、自强、太白三个校区,总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资产总值8. 18亿元。馆藏图书64万余册。文景校区2000年投入运行,目前为学校的主校区;自强校区已有60多年的历史,目前主要承担经管类专业教育教学和驾驶培训等任务;太白校区2009年启用,目前主要承担学生实训教学任务。文景校区现代开放、气势恢宏,自强校区古朴典雅、钟灵毓秀,太白校区环境优美、功能完备。学校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先后命名为陕西省文明校园、陕西省园林式单位。
学校荣誉
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全国交通职业教育先进集体、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院校、陕西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陕西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先进集体、陕西高校共青团工作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录取原则
学院各专业录取无性别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院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队。
学院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或调剂志愿的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进档考生专业划分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所有专业均无级差要求。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所有招生专业招收外语语种不限,但学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除了招生高中三年制大专生外,我院在陕西省还招收初中毕业五年制高职生,考生通过各地中考网进行网上报名,或咨询各地招办。招收按照中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关键词: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办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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