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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由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 工程”重点建设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重庆大学参与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独立学院。
学校是教育部“中国应用科技大学改革试点战略”项目37所参研高校之一和重庆市首批转型发展联盟6所高校成员之一。2013年以来,连续多年蝉联全国独立学院报考热度排名第一;2015-2019年,连续五年荣膺新华网“年度品牌影响力独立学院”,多次荣获腾讯网“年度品牌实力独立学院”称号;连续五年蝉联重庆市独立学院排行榜第一名,荣膺2020中国五星级独立学院,跻身中国一流独立学院行列。
学校目前有永川和巴南(在建)两个校区,分别位于重庆市永川区著名风景区茶山竹海之麓和巴南区高职城,总占地面积1977亩,总建筑面积535594.58平方米。校园依山傍水,花繁树茂,环境秀美,荣获重庆市园林式单位称号,是读书学习的理想场所。学校建有先进的教育教学和完备的实验实训设施,图书馆丰富 的文献资源,可满足全校师生教学、研究和学习的需要;教学楼所有教室配备了成套多媒体教学设施并可容纳20000余名学生同时学习;现建成囊括建筑类、电气技术类、数字技术类、机械电子类、经济类、人文艺术类等专业群和专业基础的实验室和工程实训中心120余个,为培养应用型人才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学校依托重庆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设置专业。为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学校成立了由重庆大学各学科知名专家、教授组成的教学督导组和教学委员会,对专业设置、课程安排、教学过程、教学质量等进行全程指导、监督和评估。学校目前下设建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建筑管理学院、电气信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人文学院、继续教育学院8个二级学院,覆盖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艺术等6个学科门类。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98%以上,现有在校生2.3万余人。
学校继承并发扬重庆大学多年形成的浓厚文化积淀和良好校风学风,大力开展教学改革,推行教育创新,加强“应用技术型大学”建设,以“基础实、技能强、素质高”为人才培养目标,重点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就业能力、创业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努力探索创新与就业相结合的育人模式,为学生走向成功创造优良的环境。
新时代新征程,学校将继续本着“厚德、博学、求是、创新”的办学理念,着力以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培养应用型高素质人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做出应有的贡献。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从2006年开始面向全国招生,学院依托重庆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根据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设置专业。以工科专业为主体,专业特色独树一帜。学生毕业后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统一印制的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将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学院有关规定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学院下设建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建筑管理学院、电气信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艺术设计学院7个二级学院,覆盖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艺术等6个学科门类。
学校主校区坐落在重庆市永川区(距沙坪坝校本部仅一个小时车 程)著名风景区茶山竹海山麓,依山傍水,风景秀丽,是学子求学求知的佳胜之地。
校园占地1977余亩。学院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公寓、食堂、体育场等教育教学基础设施一应俱全。现代化的教学楼可以容纳20000余名学生同时学习。现有计算机机位2032个、专业英语语音室座位380个、物理实验室、建筑CAD实验室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测量、电工基础、电子技术、单片机、EDA、网络技术、会计等多个多功能实验室,同时有专业美术设计楼、美术作品陈列室间、模型制作室以及模拟法庭。
专科专业:
二级学院 |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年) |
学费(元/年·人) |
土木工程学院 |
建筑工程技术 |
理工 |
三 |
11000 |
建筑管理学院 |
工程造价 |
文理 |
三 |
12000 |
经济管理学院 |
会计 |
文理 |
三 |
10000 |
艺术学院 |
艺术设计 |
文理 |
三 |
12000 |
招生对象及条件:
1. 面向全国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
2. 考生必须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3. 各专业对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4. 考生身体健康且无传染疾病,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5. 艺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录取规则:
1.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采取远程网上录取。
2. 学校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公布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档,顺序志愿调档比例为120%(平行志愿按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录取政策最高比例调档)。
3.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的加、降分政策。
4. 学校在可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时,对自愿申请录取到非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学校尊重考生意愿调剂。
5. 上海、浙江的选考科目详见当地教育部主管部门已公布通告。
6. 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相同分数的考生,文、理科类均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7. 艺术类录取规则:①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②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③投档成绩一样时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专业单科成绩排名依次为素描、色彩、速写;在专业单科成绩相同时,则文、理科类再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认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8. 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9.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1%,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10.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录取过程中,与学校取得联系,自愿放弃就读的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退档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学校将退档,否则可能会被录取。为保证被录取考生的权益,学校最长可能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11. 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文件执行。
招生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会计、艺术设计。
奖学、助学办法:
1.为了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学校按照教育部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奖(4000元/生·年)、二等奖(3000元/生·年)、三等奖(2000元/生·年)等。同时,结合学校实际,对全日制在校生设立了“奖、助、贷、勤、免“五位一体的完整奖助体系,激励学生成长成才。
2. 为锻炼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与工作能力,学校向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专科学费标准:
1、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会计,艺术设计学费均为12000元/年·人。
2、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新生床位可通过网上自助选择),现有4种配置供学生选择,分别为3500元/人·年(六人间)、3000元/人·年(六人间)、2000元/人·年(八人间)、1500元/人·年(六人间)。
3、学生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渝价(2005】487号)规定退还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